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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工作程序及要求  | 
   完成时间  | 
  
  
   第一阶段(准备阶段)  | 
   (一)  | 
   确定题目和指导教师 1.院(系)成立毕业论文(设计)领导小组; 2.院(系)向教师(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助教)分派指导论文(设计)任务,院(系)公布备选题目一览表; 3.院(系)召开指导教师和学生参加的毕业论文(设计)布置大会; 4.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、学术特长选定论文题目,确定指导教师,也可与指导教师协商后确定论文题目; 5.各院(系)将选题结果汇总成表,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。  | 
   每学年第一期第8周前  | 
  
  
   (二)  | 
   做好论文开题、写作的准备工作 1.指导教师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(设计)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,师生沟通交流课题任务,使学生正确理解课题,为开题做准备; 2.学生确定论文题目后,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文献检索、实习调研以及实验等论文前期准备工作。  | 
   每学年第一学第8周以后  | 
  
  
   第二阶段(开题及写作阶段)  | 
   (三)  | 
   做好开题报告 教研室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,院(系)检查开题情况,教务处抽查。  | 
 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前  | 
  
  
   (四)  | 
   认真进行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、检查工作。 1.指导教师做好指导工作,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,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; 2.院(系)要随时了解、检查论文写作进展情况,及时研究协调处理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。  | 
   每学年第二学期  | 
  
  
   (五)  | 
   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教研室组织中期毕业论文检查工作,做好记录,学生须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,并填写中期检查表。  | 
 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8周  | 
  
  
   第三阶段(评审答辩阶段)  | 
   (六)  | 
   指导教师评定毕业论文 答辩前一周,学生将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,写出评语和评分。  | 
 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3-14周  | 
  
  
   (七)  | 
   评阅老师评阅毕业论文 院(系)或教研室安排有关教师,详细评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,给出评分。  | 
  
  
   (八)  | 
   组织答辩 院(系)组织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论文答辩,答辩日程安排通知教务处,并做好答辩记录,给出答辩成绩。  | 
 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  | 
  
  
   (九)  | 
   综合评定成绩 院(系)组织专门人员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,进行成绩汇总和统计;毕业论文成绩及时报送教务处。  | 
 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  | 
  
  
   (十)  | 
   毕业论文归档管理 院(系)收集并整理归档毕业论文有关材料,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总结表,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  | 
 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6周前  | 
  
  
   (十一)  | 
  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 | 
  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7周前  | 
  
 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务处制表 
注:1.提前或推延进行毕业论文(设计)的,各阶段要求相同,日程自定;
2.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三个阶段时间安排,可根据各专业特点适当调整。